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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主客体分别是什么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2-29
  商标权的主体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即权利主体。依法成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以及与中国签订有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公约或以对等原则相互保护商标权的外国公民或法人,都可以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其申请一旦获准,他们就成为我国商标权的权利主体。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商标所有人,这是权利主体。但既有权利主体,也应有义务主体,因此,义务主体也是商标权的主体之一。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尽管已由生产经营、服务者使用,也不能成为商标权的客体。出口商品的商标,不仅不能违背我国商标法所禁止的内容,即使符合我国规定,还要考虑到商品销往地的风俗习惯,语言、形象的禁忌,否则将难以为当地消费者接受。
  商标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应承担的义务。保定商标注册既包括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以专有使用商标的积极权利,也包括商标所有人禁止(排除)第三者侵犯商标专用的消极权利。其中,商标专有使用的核心。至于商标的转让、许可使用等项权利,均由专有使用权衍生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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