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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8-18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企业对商标代理专业服务的需求大幅提升.据了解,从1990年起,我国开始试点推行商标代理制度,并逐步取代此前的核转制.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要求,取消了“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和“商标代理组织设立”两项行政审批.商标代理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商标代理组织和人员持续增长.但是查询系统里的数据始终是比现实中的申请慢一节拍的,已经下发受理书的申请信息基本上都可以查到,但是近期申请的还没有下发受理书的(也就是申请信息还未录入商标数据库的,或者可以理解为是商标局已经收到但还没有整理受理积压的)商标,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很多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这一商业手段熟练运用于商业竞争当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保定商标注册还应注意以下事项: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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